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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貨政策
本店商品多為古著/二手商品,可能存在正常年代使用痕跡與歲月感,商品狀況皆已於商品頁說明與實拍呈現,不屬於瑕疵範圍,亦不構成退貨理由,下單前請務必確認可接受再購買~
若因個人因素(如尺寸不合、顏色/款式與想像不符、不喜歡等)可於七日鑑賞期內申請退貨,經確認商品符合退貨條件後:
• ✔ 可受理退貨申請
• ✔ 來回運費需由買家自行負擔
退回商品須保持:
• 商品本體完整、未使用
• 無異味、無下水、無人為損壞
• 吊牌(若有)未拆除
• 配件齊全
未符合上述條件者,恕無法受理退貨。
鑑賞期≠試用期
網路購物提供7天鑑賞期(逾期可不受理),小心拆封檢視外觀,但檢視不代表試用。消費者要求退換貨時,請保持退貨產品的完整性,即商品未下水,保持原有品質。寄回後如有使用痕跡或個人異味殘留...等,依民法第 259 條相關法規,本公司能要求消費者償還其價額或不受理退換貨。